克拉玛依市
政策重要公告

关于克拉玛依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5/07/21 1.5w 阅读 381 点赞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克拉玛依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管理办法》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克拉玛依市2022—2024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克拉玛依油田勘探开发70周年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公示期间凡对拟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有意见建议,可向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0990—6234216


附件:克拉玛依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拟表彰名单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7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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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