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克拉玛依市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开通举报电话,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集中解决物业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增强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整治范围
克拉玛依市范围内有专业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
三、整治时间
2025年4月至2026年12月
四、整治内容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未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空间和公共收益。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利用小区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产生的公共收益;未按合同约定或业主大会决议分配使用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群众反映未及时申报更新。
(四)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
五、监督举报方式
克拉玛依市住建局:0990—6233620;
克拉玛依区住建局:0990—6263152;
独山子区住建局:0992—3692900;
白碱滩区住建局:0990—6916019;
乌尔禾区住建局:0990—6963221。
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