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9月6日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余兴国为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韩敏为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援疆)。
(二)
免去:
迪力夏提(维吾尔族)的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戴步新的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红(女)的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邱春(女)为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瑛(女)为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王荣欣为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三)
决定免去:
苏伟的克拉玛依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叶尔布拉提·热加甫(哈萨克族)的克拉玛依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实为克拉玛依市民政局局长。
(四)
免去:
顾秀伟(女)的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巴哈古丽·艾买提(女,维吾尔族)的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强的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宁的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
免去:
赵开宇(女)的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吐尔逊娜依·买买提奴尔(女,维吾尔族)的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新明的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马雪朝的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宋伟锋为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艾力·依明(维吾尔族)为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