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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重要公告

关于克拉玛依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2023/02/15 1.5k 阅读 55 点赞

关于克拉玛依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

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18〕19号),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要求,财政部门形成克拉玛依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现汇报如下:

一、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2021年,全市纳入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统计范围的企业8户,资产总额3586.67亿元,同比增长2.05%;负债总额3199.64亿元,同比增长1.22%;营业收入61.55亿元,同比增长1.47%;(国有)所有者权益368.86亿元,同比增长7.54%,我市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7.54%,国有金融资本实现保值增值。

2021年,我市8家地方金融企业共缴纳税金9.59亿元;收益分配方面,8家地方金融企业全年分配股利11.48亿元。

(二)国有资本布局及产权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市8户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共计111.33亿元。

1.从行业结构看:银行类1户,国有资本100.06亿元,占比89.88%;担保类2户,国有资本共计3.1亿元,占比2.78%;其他类5户,国有资本8.17亿元,占比7.34%。

2.从区域分布看:市本级6户,国有资本110.54亿元,占比99.29%,;区级2户,国有资本0.79亿元,占比0.71%。

3.从组织形式看:国有独资2户,国有资本3.1亿元;国有全资1户,国有资本3亿元;国有绝对控股3户,国有资本104.44亿元;国有实际控制1户,国有资本0.42亿元;国有参股1户,国有资本0.37亿元。

(三)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改革情况。

根据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要求,市财政局将克拉玛依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市国资委。2021年6月,克拉玛依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发展集团)通过两次工商系统变更,将股权由市财政局划转至市城投公司;2021年12月,根据市国资委相关要求,市城投公司将原下设的克拉玛依国企改革与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6家类金融企业股权划转至金融发展集团。2022年4月,经股东市城投公司同意,金融发展集团增资至10亿元并完成公司章程修改,6月在工商系统中完成注册资本、经营地址变更和董事、监事、高管、章程备案,完成注册资本和法人结构调整。

2021年9月,克拉玛依聚力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城市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授权,完成三家担保公司经营管理的统一;2022年5月,根据三级担保公司在吸收合并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金融发展集团对三家担保公司重组整合方案进行完善,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动后续吸收合并工作,预计10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

2021年11月,金融发展集团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完成所持有克拉玛依城市普惠融资咨询公司60%股权的转让,与两家战略合作方加强合作,完成克拉玛依城市普惠融资咨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

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国有金融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截至2020年末,为全市占有国有金融资本的22家金融企业核发产权登记证(表),及时、全面、准确反映我市国有金融资本变动与分布情况,实现国有产权全流程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制定《克拉玛依市政府性融资担保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克财金〔2021〕9号),《克拉玛依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薪酬考核办法》(克财金〔2021〕21号)。以两个“办法”为抓手,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独立绩效考评,在国有资本保值的前提下,弱化经济效益考核。建立担保费补贴机制,引导担保机构对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收费标准下降至0.5%,机构平均担保费费率不超过1% 。截止2021年末,累计让利各类市场主体1073户,降低融资成本0.12亿元;为1234户个体工商户及中小微企业提供7.44亿元融资担保支持,融资担保在保余额放大倍数达1.8倍。

三、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

一是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断优化信贷供给结构和效率,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重点支持疆内交通、能源、水利、电力、通信、城镇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2021年末,贷款余额1058.67亿元,比年初增加111.6亿元、增长11.78%。产融贷款余额403亿元,比年初增加了111亿元、增长38%,绿色信贷余额162.63亿元,较年初增长29.25亿元,增幅21.9%;普惠小微贷款余额67.33亿元,较年初增加25.09亿元,较年初增幅59.4%;普惠小微贷款户数63727户,较年初增加55439户;涉农贷款余额143.39亿元,较年初109.85亿元增加33.54亿元,增幅达30.53%。

二是深化“政银担”合作,创新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局(金融办)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充分发挥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资金效益,建立“信用+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效引导我市金融企业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及“三农”的支持力度,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021年末,我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69亿元,同比增长12.16%;普惠性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余额2.05亿元,同比增长22.20%;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余额7.44亿元,同比增长111.5%;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11.52亿元,同比增长31.78%。

三是发挥国有类金融机构力量,助力企业融资。2021年末,3家小额贷款公司为我市114户小微企业、224户个体工商户共计发放338笔、5.18亿元贷款;1家商业保理公司发放保理业务资金5.91亿元; 2家融资租赁公司为34户个体工商户及中小微企业融资2.74亿元。

四是创新金融服务,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示范区建设,市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克拉玛依市科技、双创小微企业政策性财务托管培育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克财规〔2022〕1号),对我市科技、双创等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在克拉玛依城市普惠融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记账、纳税申报、财务制度设计等各类咨询服务业务费用进行政策性财政补贴,通过加大对企业的培育、扶持、服务力度,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融资效率。

四、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金融资本引导作用有待加强。当前,我市国有金融资本主要集中在银行类、担保类、小额贷款类等金融企业,在聚焦主业、落实政府政策导向、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发挥不足,效率不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提升。

(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根据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要求,2021年6月,财政部门将市金控公司股权转至市城投公司后,公司治理结构明显改善,但在金融业务监督管理方面仍有不足,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资本投向等方面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够。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一)强化资源引导,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为主,助力我市产业升级转型,做大信贷规模,提高信贷投放水平,引导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将更多金融资源向民营、小微企业、“三农”等市场主体倾斜,提升服务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财政部门联合市国资委建立国有金融机构差异化经营绩效考核制度,发挥好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引导国有金融机构主动服务实体经济和转型升级,优化服务理念,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为克拉玛依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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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