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第 3 号)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8日依法选举产生克拉玛依市出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7人(根据法律规定,其代表资格须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名单如下(按姓名笔画排序):
王荣欣 艾哈买提江·艾斯卡尔(维吾尔族) 石 岗 尼加提·司马义(维吾尔族) 刘红现 许学巍 玛依拉·吐尔逊(女,哈萨克族) 苏比努尔·艾海提(女,维吾尔族) 何 震 宋亚君 张 岩 陈忠宽 林 炜(女) 帕力扎提·阿不拉提(女,维吾尔族) 帕尔哈提·托乎提(维吾尔族) 哈丹·卡宾(哈萨克族) 崔 涛
现予公告。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1月8日
公告(第 4 号)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8日依法选举产生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2人,名单如下(按姓名笔画排序):
王 辉 王 瑜(女) 木合塔尔·阿不力米提(维吾尔族) 孔小辉(达斡尔族) 吐尔洪·马木提(维吾尔族) 罗红斌 侯彩霞(女) 柴 茜(女) 董格梅(女) 韩现平 曾志祥 温志勇
现予公告。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1月8日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8日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学巍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推动“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奋力谱写民主法治建设新篇章,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为奋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作出克拉玛依人大贡献!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8日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政府2022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更加昂扬的斗志、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埋头苦干、团结奋斗,争当稳定排头兵,争创发展先行者,争做改革实践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贡献克拉玛依力量!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8日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疆华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审Z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监督,狠抓队伍建设,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克拉玛依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8日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蒋兴国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自觉接受监督,狠抓队伍建设,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克拉玛依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于克拉玛依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3年1月8日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克拉玛依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克拉玛依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批准克拉玛依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克拉玛依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
(2023年1月8日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克拉玛依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预算草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克拉玛依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
转载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3rq-9TK6WxRqunSGaEQ19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