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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3.6k 阅读 42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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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好房子”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国家“建设好房子”战略部署,以及自治区“完善好房子标准体系”要求,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克拉玛依市“好房子”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克自然资规〔2026〕1号,以下简称《规定》)。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紧扣我市“13421”发展思路,聚焦工业经济和城市经济两大主战场,针对我市住房产品同质化、品质待提升及政策碎片化等问题,为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本《规定》是抢抓国家“好房子”政策红利、提升我市住房品质的关键举措,围绕“强品质、惠民生、促发展”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规范建筑设计、塑造城市风貌,推动住房从“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变,优化审批服务、引导房企品质转型,助力我市两大经济主战场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5年6月,市自然资源局起草完成《规定(征求意见稿)》,7月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专家论证会,并修改完善;截至9月先后两次向23家相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收集10条建议均采纳;2025年9月、2026年1月两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未收到不同意见反馈;2025年10月通过公平竞争审查,2026年2月9日通过合法性审查;3月26日经市政府会议研究通过,3月31日正式联合印发。

四、工作目标

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核心,实现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等全链条闭环管理,全面提升住房品质、补齐公共服务短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彰显“工业筑基、塑城出彩、科技时尚、智慧生态”的城市风貌特色、保障政策落地见效,推动全市住房建设品质整体提升。

五、主要内容

《规定》以创新打造“油城筑好房,宜居新向往”品牌为引领,构建“16+25”纲目相融、统分衔接的“好房子”工作体系,其中前端以16条“章条款”式框架措施锚定方向、厘清原则;后端以25条实施细则量化标准、细化流程,推动政策精准落地、项目实施具体化。以下对核心内容及关键条款解读:

一是优化户型设计规则。对阳台、飘窗、设备平台等空间实行差异化计容管理。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南向飘窗外凸不大于400mm不计容;设备平台符合尺寸要求即不计容;明确每套住宅的阳台、飘窗、设备平台、晒台、退台等各类非公共活动空间总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套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25%有效规范住宅户型设计,防止无序开发,切实提升户型品质与居住实用性。

二是完善社区配套标准。按标准配建邻里共享公共空间并给予不计容支持;鼓励架空层、下沉式文体活动空间不计容建设,供水供电等市政配套同步不计容,强化适儿、适老、无障碍等精细化设计;提高车位配建标准,预留充电设施条件,地面留访客车位,实行人车分流,打造安全有序、宜居舒适的高品质居住环境。

三是强化全流程管理合理划定政策适用范围,覆盖新建住宅项目并允许保障房、老旧小区改造参照执行严格现房销售条件,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网签备案与不动产预告登记协同办理、交房即交证保障购房权益提升审批效能

六、创新举措

规定围绕居住空间提质补齐配套短板、提管理效能实现多维度创新:以16条框架定方向、划边界,25条实施细则量化标准、细化操作,推动政策精准落地;通过差异化容积率核算规则释放居住空间红利,在惠民的同时严控无序开发;以“硬标准+强保障”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补齐社区民生短板,推动社区向“宜居型”转变;结合北方气候特点推进本土化设计创新,提升居住舒适度;推行全链条审批服务创新,实现“政企双向减负”;建立“刚性管控+弹性调整”的规划管理标准兼顾规范与市场灵活度的同时,既贴合本地实际又增强政策可操作性。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一是协同推进保障,明晰市、区两级政府及社区、房企、物业各方责任,构建分工清晰、联动高效的推进格局,保障政策平稳落地;

二是市场激励约束保障,通过政策优化为市场主体降本提效,同时强化信用约束,引导企业向高品质开发转型;

三是动态优化保障,政策试行一年,选取试点跟踪实施效果,结合城市发展与居民需求适时调整,确保政策始终贴合实际、适配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围绕规划管控、工程建设等环节开展培训与指导,保障政策规范执行。二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打造“好房子”建设样板,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三是各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与行业职责,构建市区协同、政企联动的工作格局,凝聚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平稳落地见效,持续推动全市住房品质提升。

八、常见问题

问题1我买的房子按本政策建设,阳台、飘窗、设备平台的面积怎么算,能享受到什么实惠?

答:按《规定》建设的住宅,阳台进深≤2.4米无论封闭与否,均按水平投影面积1/2计入容积率,相当于花一半钱享完整阳台空间;南向飘窗外凸≤400mm、符合标准的设备平台均不计容,免费增加实际使用面积。需注意,每套住宅的阳台、飘窗、设备平台、晒台、退台、花池、入户花园、构造板等各类非公共活动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套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25%。业主收房后不得擅自、违规改造相关空间,要遵守合同、协议及物业管理规定,各区人民政府将进行监管,主要是确保建筑保持原审批风貌、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共同打造良好居住环境。

问题2:小区配建的邻里共享空间和下沉空间公共设施都是归谁所有,由谁管理?

答:配建的邻里共享空间和下沉空间归全体业主共有,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实行“精装修移交+多方监管”模式,由建设单位精装修后无偿移交前期物业;社区居委会监管至业委会成立后移交业委会,业委会可委托物业或专业机构运营,同时明确管理责任、服务标准和收益分配,保障公共设施为全体业主服务。

问题3:老旧小区改造是否适用本政策的标准,能享受到哪些提升?

答: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住宅更新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本《规定》建设标准。改造中可补建邻里共享空间、适老适儿及宠物友好设施,优化人车分流,完善充电桩配套,美化建筑立面还可参照容积率核算规则合理利用空间,补齐公服设施短板,让老旧小区居民享受“好房子”居住体验。

九、解读主体及联系方式

解读主体

1. 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 工程规划管理科

2. 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

联系方式:

1. 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09906237728

2. 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906243932

电子邮箱:

1. klmyszrzyj163.com

2. klmyszjj2024163.com

咨询窗口

1. 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号市机关2号楼 市自然资源局513室

2. 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号市机关2号楼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3室



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

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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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