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取用水户:
为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克拉玛依市地下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克拉玛依市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予以公布:
本次划定以2024年新一轮全国超采区划定成果为基础,按照水利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划定技术要求》相关规定执行。全市共划定地下水限制开采区面积858km²,其中,克拉玛依区772km²,独山子区86km²。本次未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
附件:1. 克拉玛依区地下水限制开采区范围图
2. 独山子区地下水限制开采区范围图
3. 克拉玛依区地下水限制开采区范围坐标
4. 独山子区地下水限制开采区范围坐标
克拉玛依市水务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