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
政策重要公告

关于明确克拉玛依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及举报途径的公告

2026/09/17 1.0w 阅读 330 点赞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规定,按照《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克政办发〔2025〕17号)工作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克拉玛依市财政局确定克拉玛依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社会公众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可通过市、区两级举报途径进行举报,也可直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实地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克拉玛依市非法集资线索举报途径

克拉玛依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