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克拉玛依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坚决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异地行政执法协助机制不健全等。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考核考评结果与罚款收入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取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监控设备等。
(三)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等方式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
(四)乱罚款问题。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或扩大违法行为范围实施罚款;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
(五)乱检查问题。检查主体无权限,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检查随意任性,无法定依据或未按照公布的事项、标准及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或应联合部署专项检查的,单独部署;检查频次高,超过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
(六)乱查封问题。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损毁被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具备解除查封情形仍不作出解除查封决定等。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情形。
三、征集方式
1.来信邮寄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市政府2号楼435室,邮政编码:834000。
克拉玛依区:克拉玛依区昆仑路585号,邮政编码:834000。
独山子区: 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0号,邮政编码:833699。
白碱滩区:白碱滩区通菏路20号,邮政编码:834000。
乌尔禾区:乌尔禾区龙盛路9号,邮政编码:834000。
2.电话举报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0990—6232291
克拉玛依区司法局:0990—6257527
独山子区司法局: 0992—3650776
白碱滩区司法局:0990—6982018
乌尔禾区司法局:0990—6961226
3.专用邮箱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klmyxzzfjd@163.com。
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四、注意事项
1.请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事由、过程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
2.实名或匿名举报均可,举报线索请注明举报人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3.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不得虚构、捏造、诬告陷害,否则依法追究责任。
4.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有关部门受理,已进入行政复议、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或已有处理结果的,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克拉玛依市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