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玛依市
政策重要公告

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5/09/16 9.7k 阅读 324 点赞

进一步加强对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以下简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管理,切实维护克拉玛依市公共安全、空域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2025克拉玛依马拉松”等大型活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我市实施“低慢小”航空器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一)航空器类

1.无人机(多旋翼无人机、固定翼无人机、直升机式无人机等)。

2.穿越机(第一人称视角竞速无人机)。

3.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最大起飞重量小于5700千克的飞机)。

4.轻型直升机(最大起飞重量小于3180千克的直升机)。

5.滑翔机(无动力滑翔机、动力滑翔机)。

6.三角翼(无动力三角翼、动力三角翼)。

7.滑翔伞(无动力滑翔伞、动力滑翔伞)。

8.热气球(燃烧丙烷或其他气体的热空气气球)。

9.飞艇(软式飞艇、硬式飞艇)。

10.航空模型(遥控或自主飞行的缩比航空器模型,模拟火箭、航天器的飞行模型)。

(二)空飘物类

1.风筝(各类传统风筝、特技风筝、大型风筝)。

2.孔明灯(燃料加热升空的纸制灯笼)。

3.系留气球(通过缆绳系留的充氦气球)。

4.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无动力自由飘移的充氦气球)。

5.空飘气球(用于广告、庆典的氢气球或氦气球)。

6.信鸽(用于竞赛、通信的鸽子)。

7.其他可能影响空中安全的人工漂浮物。

、管控时间

2025年9290时至2025年106日24时

三、管控区域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行政区域全域禁飞

四、管控原则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行政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未经空管部门审批的飞行活动。

五、管控措施

对于违反临时管控通告升空的,相关部门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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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