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何震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2024年12月31日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何震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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