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艾克热木·阿布拉(维吾尔族)为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决定免去:
吕永庆的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李国莲(女)的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应勋为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局长。
(三)
任命:
肖陵(女)为克拉玛依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四)
任命:
万里春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24年2月26日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艾克热木·阿布拉(维吾尔族)为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决定免去:
吕永庆的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李国莲(女)的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应勋为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局长。
(三)
任命:
肖陵(女)为克拉玛依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四)
任命:
万里春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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