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双拥办《关于推选自治区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通知》要求,在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对克拉玛依市拟推选为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公示如下:
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
新疆油田公司玛湖勘探作业区
自治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69231部队38分队
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承茂
新疆油田公司风城作业区维稳信访办公室负责人 徐基祥
自治区拥政爱民模范个人:
新疆克拉玛依军分区政治工作部中校宣传干事 李善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7月16日。
凡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者,请在5日内(7月16日20时前)通过电话反馈。
电话:0990-6248771
克拉玛依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