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
政策重要公告

关于对拟推选为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2023/07/12 10.0k 阅读 411 点赞

按照自治区双拥办《关于推选自治区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通知》要求,在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对克拉玛依市拟推选为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公示如下:

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

新疆油田公司玛湖勘探作业区

自治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69231部队38分队

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承茂

新疆油田公司风城作业区维稳信访办公室负责人  徐基祥

自治区拥政爱民模范个人:

新疆克拉玛依军分区政治工作部中校宣传干事    李善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7月16日。

凡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者,请在5日内(7月16日20时前)通过电话反馈。

电话:0990-6248771

克拉玛依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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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