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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5/29 1.3w 阅读 544 点赞

新克政发20192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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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14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克拉玛依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整合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工作目标。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包括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竣工验收备案等时间,20196月底,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建立“多规合一”管理体系,形成以空间战略规划为统领,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建立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管理系统,统筹多部门事项联通共用,统一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最终实现“一网通办”目标。

二、统一审批流程

(四)精简审批环节。一是减少审批事项和条件严格实行全市统一的审批事项清单管理,事项清单应向社会公开;增强政府内部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无法律法规依据、地方政府自行设定的前置审批服务事项及中介事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简化申请材料。地方人民政府在2019520日前,完成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并提出处置意见,报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下放审批权限。在全市行政审批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按照“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级”原则,对现有工程项目审批事项进行深度梳理,积极推行审批事项同级化。承接下放审批事项的下级机关要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保障审批高效运行。相关部门在放权的基础上,要加强与各区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措施,开展指导培训,提高审批效能。在2019520前,制定并实施配套制度,指导下级机关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

三是合并审批事项。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同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各地、各部门在2019520日前,确定合并审批事项目录,制定并实施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审批主体、办事流程、完成时限等,并报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是转变管理方式,对能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各地、各部门在2019520日前,确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的事项、管理方式和相关要求等,并报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是调整审批时序。根据项目类型和特点,不断优化完善项目审批办事时序。落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要求,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审批或核准项目时仅保留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作为前置要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用地批准手续等调整到施工许可前完成,并在审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中明确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时序。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五)规范审批事项。各部门全面清理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统一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按照合法、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发布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审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修改及时予以调整。2019510日前,将审批事项清单报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并行推进。每个审批阶段由一个部门牵头,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20195月底前,制定并实施并联审批管理办法。

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的,应当在申请本阶段审批前完成。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本阶段包括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四个审批环节,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实施,发展改革、自然资源部门实行并联审批,按照土地取得方式和投资性质不同,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1)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受理当日,将相关材料推送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事项和材料情况,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阶段审批。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受理当日,将相关材料推送给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事项和材料情况,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阶段审批。

3)使用自有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受理当日,将相关材料推送给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事项和材料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阶段审批。

建设单位可以在本阶段开始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划拨、协议出让手续,在施工许可证发放之前完成;也可以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前或在本阶段办理各类评估审查事宜,但不作为本阶段审批的前置条件。需要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审批的,在本阶段并联办理。工业项目中的民用建筑不再单独进行民用建筑节能评估。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获取项目信息,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提前介入项目,主动服务,提供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业务流程、材料清单和技术指导意见。

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本阶段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设计方案审查20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按照规划条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申报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受理当日,根据需要将申报材料推送至人防、消防、交通、园林、建筑节能审查等部门。各部门并联审查设计方案,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审查意见反馈至自然资源部门,必要时自然资源部门可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论证。各部门审查意见不再互为前置。自然资源部门汇总各部门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核发设计方案审定或修改意见。需修改的,建设单位修改完善方案后重新申报。重新申报受理后审查时间重新计算。设计方案审定后自然资源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免于设计方案审查,自然资源部门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此阶段申请并联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人防工程结建(易地建设)许可等事项。建设单位取得设计方案审定意见后,可以先行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3.施工许可阶段。本阶段包括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15个工作日(小型项目10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核发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提供本阶段审批的其他申报材料。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受理后,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申请复审,复审受理后审查时间重新计算。人防部门在本阶段同步办理人防设计确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完成后,转入施工许可证核发环节,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备案与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不再单独申报。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事项的,并入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不再单独申报。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备案,取消建设资金到位证明,中标备案不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

工程施工期间需要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划验线、夜间施工许可、道路占用挖掘许可、施工交通方案审批、迁移树木审批等事项,建设单位在本阶段提出申请时,一并提交有关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送相关审批部门并行办理。

4.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具备法定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根据竣工验收需要,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报联合验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当日,将相关材料推送至自然资源、人防、档案等验收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各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反馈审查意见。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自然资源、人防、档案等部门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和标准,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联合验收。联合验收以各部门核准的图纸为准,图纸应当与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相一致,参照各部门行业标准,出具验收意见。联合验收通过的,各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意见,并将验收意见反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联合验收未通过的,由审查部门提出意见,一次性告知不通过验收的原因及整改要求,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反馈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竣工验收。对于再次验收的,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审查工作。符合验收条件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验收。联合验收通过的,各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验收意见,反馈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并由其向建设单位统一出具验收意见。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规定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即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不具有联动控制功能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建筑工程通过消防验收后进行局部内装修,且装修时未增设、改动消防设施的,申报装修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取消单独办理的城镇燃气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环境卫生设施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并办理。

竣工验收阶段完成后办理的首次不动产登记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监管,符合登记条件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按照建设项目类型、投资主体、类别和规模,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五类: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不含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和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社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改变原有一刀切的审批管理模式,实施分类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适用上述4个阶段。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社会投资的小型工程不再实行强制监理,允许建设单位自行管理或者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装饰装修工程审批流程划分为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两个环节。没有新增用地的改建项目(含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不需办理用地手续,其中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以及不改变外立面、主体结构、使用性质的改建项目(含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不需办理规划手续。

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工业企业在不新增建设用地,或企业在已办理合规手续的土地上进行改建、扩建且新增建筑面积不超过已建成建筑面积30%(含)的技术改造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80120个工作日内,其中大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20个工作日以内,中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0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以内。

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70110个工作日内,其中大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10个工作日以内,中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9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70个工作日以内。

20195月底前,参照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制定我市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明确审批阶段、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由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组织实施。

(八)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制定“多测合一”实施办法,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测绘单位为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各类专项测绘服务,各部门共享测绘成果。对于竣工验收事项涉及测量工作及产权登记手续涉及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的,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多测合一”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20195月底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自然资源、消防、人防等部门制定限时联合验收办法,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验收标准、工作规则、办事流程和验收时限。

(九)推行区域综合评估。由各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综合评估工作。各区政府统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功能区或其他特定区域内的压覆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评价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实行区域评估的,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20195月底前,由我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区域评估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开展区域评估工作。

(十)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各审批部门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20195月底前,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等。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十一)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照自治区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将审批流程各个阶段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在线监管审批部门的审批行为,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及审批节点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以应用为导向,打破“信息孤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底前完成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相关部门审批系统的互联互通,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指导和监督。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十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控制线,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研究制定推进“多规合一”形成“一张蓝图”的目标要求、牵头部门、分工安排、实施步骤、工作重点和时限要求等。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等要求,为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

20194月底以前,全面梳理本地区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明确“多规合一”包含的目录,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明确形成数据目录(各类空间规划图层信息等),统筹整合各类空间规划等事项完成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

20195月底前,制定项目生成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协同机制,统筹各部门提出的建设条件及需要开展的评估事项内容等。

20196月底前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整合空间管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空间规划图,实现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

20199月底前,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作计划,努力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不断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

201912月底前,根据一张蓝图统筹安排年度项目,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十三)“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克拉玛依市设立专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发挥服务企业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中心牵头,20195月底前实现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制定全市统一的“一窗受理”工作规程。

鼓励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20195月底前,由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咨询辅导等服务规定。

(十四)“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由各阶段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每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建立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主动为申请人提供项目需要审批的事项清单。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20195月底前,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制定完成各审批阶段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目录。

(十五)“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20196月底前,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要研究制定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配套制度,建立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

加快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的立改废释工作,修改或废止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不相符的相关制度。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完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完成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的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的立改废释工作,于201912月底前完成,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五、统一监管方式

(十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统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要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20195月底前,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研究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

(十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20195月底前,各地人民政府、各审批部门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列入红黑名单的情形。20196月底前,基本建立信用监管体系,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和信用中国(新疆),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市发改委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计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互联互通,扩大信用评价结果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运用,建立跨部门失信惩戒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十八)推进中介服务提速增效。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健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体系。对无法律法规依据实施的评估、鉴定、检测等中介服务,一律予以取消,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对于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安全性评价、房产测绘及各类评估评审事项,审批部门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大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为建设单位提供市场化专业咨询服务,提升项目管理专业化水平。

六、统筹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实施;专项组负责攻坚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各自职责加大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工作顺畅运行。交通、水利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级部门要求推进实施。

(二十)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针对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批次组织集中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范围,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辅导,提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请于20194月底前,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

(二十一)加强督查考核。以企业和群众实际感受为重要考核标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评办法,利用督查、第三方评估、审计等多种方式对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进行监督考评。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特别是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二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引导企业和社会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相关政策。

附件:1.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

附件

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1

前期准备

在先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调整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确定指导思想,改革思路,任务目标,明确任务分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019415日前

2

前期准备

根据《自治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克拉玛依市实施方案,经政府会议通过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修改完善后印发,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515日前

3

精简审批环节

(梳理审批事项)

以事中事后监管为原则,事前审批为特例,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无法律法规依据或地方政府自行设定的前置审批服务事项及审批涉及的中介事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简化申请材料。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20日前

4

精简审批环节

(下放审批权限)

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对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各地、各部门下放审批权限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制定并实施配套制度,指导下级机关做好下放事项承接工作。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20日前

5

精简审批环节

(合并审批事项)

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确定合并审批事项目录,制定并实施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审批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等。

市自然资源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20日前

6

精简审批环节

(转变管理方式)

对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明确管理方式和相关要求。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20日前

7

精简审批环节

(转变管理方式)

完善强化项目统一代码管理,以项目统一代码作为项目唯一身份,进行后续的审批、建设、监管业务。项目审批文件、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后评价、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应当同时标注项目代码。项目审批、建设、监管相关信息应当通过项目代码统一汇集,并利用在线平台在各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

市发改委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20日前

8

精简审批环节

(调整审批时序)

建设单位可以在项目正式立项前,自行对各种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勘察、设计招标失败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勘察、设计招标活动。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20日前

9

精简审批环节

(调整审批时序)

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20日前

10

精简审批环节

(调整审批时序)

地震安全性评价调整到工程设计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取水许可等评估评价调整到开工前完成。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20日前

11

精简审批环节

(调整审批时序)

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各区政府

2019520日前

12

精简审批环节

(调整审批时序)

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自然资源局

各区政府

2019520日前

13

规范审批事项

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统一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制定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20日前

15

优化审批流程

制定并联审批办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16

优化审批流程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建设单位可以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开始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划拨、协议出让手续,在施工许可证发放之前完成;也可以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前或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各类评估审查事宜,但不作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的前置条件。需要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审批的,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办理。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17

优化审批环节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工业项目中的民用建筑不再单独进行民用建筑节能评估。

市发改委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18

优化审批流程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进一步明确纳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有关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以及备案等具体事项,印发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明确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和管理要求。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人防办、气象局、地震局,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19

优化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立足于做全规划设计条件、做深设计方案,进一步明确纳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有关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以及备案等具体事项,印发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明确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和管理要求。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人防办、气象局、地震局,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20

优化审批流程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获取项目信息,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提前介入项目,主动服务,提供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业务流程、材料清单和技术指导意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各区政府

2019520日前

21

优化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组织各部门并联审查设计方案。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人防办、消防支队,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22

优化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免于设计方案审查。

市自然资源局

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23

优化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并联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人防工程结建(易地建设)许可等事项。

市发改委

市人防办,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24

优化审批环节

(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立足于做细施工方案、做优工程质量,进一步明确纳入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有关行政许可、涉及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具体事项,印发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批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明确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和管理要求。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人防办、气象局、地震局,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25

优化审批流程

(施工许可阶段)

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备案与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不再单独申报。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事项的,并入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不再单独申报。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备案,取消建设资金到位证明,中标备案不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区政府

2019430日前

26

优化审批流程

(施工许可阶段)

工程施工期间需要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划验线、夜间施工许可、道路占用挖掘许可、施工交通方案审批、迁移树木审批等事项,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阶段提出申请时,一并提交有关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送相关审批部门并行办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27

优化审批流程

(竣工验收阶段)

不具有联动控制功能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建筑工程通过消防验收后进行局部内装修,且装修时未增设、改动消防设施的、申报装修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区政府、消防支队

2019531日前

28

优化审批流程

(竣工验收阶段)

取消单独办理的城镇燃气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环境卫生设施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并办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29

优化审批流程

(不动产登记)

竣工验收完成后,符合首次不动产登记条件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市自然资源局

各区政府

2019630日前

30

分类细化流程

按照建设项目类型、投资主体、类别和规模,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五类: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不含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和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社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

2019430日前

31

分类细化流程

制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图,明确审批阶段、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等。其中审批时限具体明确全流程总审批时限以及各审批阶段、各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32

推行联合审图

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办法,明确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限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人防办、消防支队,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33

推行联合验收

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制定限时联合验收办法,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验收标准、工作规则、办事流程和验收时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局、人防办、消防支队,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34

推行区域评估

制定区域评估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评估的主体、实施范围、内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等,指导各地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由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压覆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评价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实行区域评估的,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等部门,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35

实施多测合一

制定多测合一实施办法,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测绘单位为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各类专项测绘服务,各部门共享测绘成果。对于竣工验收事项涉及测量工作及产权登记手续涉及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的,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36

推行告知承诺制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告知的具体要求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9531日前

37

推行告知承诺制

对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除特殊项目外,一般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评估评审。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等部门,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38

统一数据平台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开发方案,明确系统功能、建设标准、资金需求。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地人民政府

2019415日前

39

统一数据平台

分批次建设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对接,审批流程各个阶段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在线监管审批部门的审批行为,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及审批节点控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改委、财政局,各区政府

2019630日前依据自治区建设的行政审批系统落实工作要求

40

统一数据平台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以应用为导向,打破信息孤岛

市自然资源局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

20191231日前

41

统一数据平台

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办法,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相关部门审批系统的互联互通,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指导和监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改委,各区政府

20191231日前

42

强化一张蓝图

研究制定推进多规合一形成一张蓝图的目标要求、牵头部门、分工安排、实施步骤、工作重点和时限要求等。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2019630日前

43

强化一张蓝图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等要求,为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2019630日前

44

强化一张蓝图

全面梳理本地区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明确多规合一包含的目录,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明确形成数据目录(各类空间规划图层信息等),统筹整合各类空间规划等事项完成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2019430日前

45

强化一张蓝图

制定项目生成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协同机制,统筹各部门提出的建设条件及需要开展的评估事项内容等。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46

强化一张蓝图

形成多规合一一张蓝图,整合空间管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空间规划图,实现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2019630日前

47

强化一张蓝图

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作计划,努力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不断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2019930日前

48

强化一张蓝图

根据一张蓝图统筹安排年度项目,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20191231日前

49

设立一个窗口

加强政务大厅建设,设立专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发挥服务企业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制定全区统一的一窗受理工作规程。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50

设立一个窗口

整合各审批部门和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实现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区政府,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2019531日前

51

设立一个窗口

制定政务服务咨询辅导服务规定,鼓励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52

整合一张表单

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由各阶段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每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建立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主动为申请人提供项目需要审批的事项清单。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市自然资源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53

规范一套机制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要研究制定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配套制度,建立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

市自然资源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630日前

54

规范一套机制

组织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修改或废止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不相符的相关制度,完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市司法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1231日前

55

规范一套机制

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的全面清理,修改或废止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不相符的相关制度,完成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各区政府

20191231日前

56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统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各区政府

20191231日前

57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研究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58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列入红黑名单的不良行为。

市发改委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59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基本建立信用监管体系,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和信用中国(新疆),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

市发改委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630日前

60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计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互联互通,扩大信用评价结果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运用,建立跨部门失信惩戒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市发改委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630日前

61

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清理规范各类中介服务事项,对无法律法规依据实施的评估、鉴定、检测等中介服务,一律予以取消,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市自然资源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630日前

62

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各区政府

2019630日前

63

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630日前

64

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630日前

65

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大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为建设单位提供市场化专业咨询服务,提升项目管理专业化水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630日前

66

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领导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资金安排、整合专业力量,为改革工作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积极推动改革措施落地。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630日前

67

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等放管服各项改革任务的协同联动,形成改革合力。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各区政府

20191231日底前

68

强化组织领导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具体实施,抽调与改革任务需要相适应数量的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改革任务分解表,明确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具体措施、牵头部门、完成时限等,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各区政府

2019515日前

69

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

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督促指导下级政府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430日前

70

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

针对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批次组织集中培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15日前

71

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范围,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辅导,提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区政府

2019430日前

72

严格督促落实

建立改革评估评价机制,研究制定督导和评估评价办法,明确督导和评估评价主体、内容和时间,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重点评估评价各地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和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等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73

严格督促落实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绩效目标责任制考核。

市政府督查室

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74

严格督促落实

将改革工作方案、审批流程图、审批事项清单、改革配套制度、评估评价标准、改革工作进度、评估评价和投诉举报核查情况通过政府官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019531日前

75

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广泛宣传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做好公众咨询,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高社会认同度和参与度,提升企业获得感,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改革顺利实施。要及时总结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改革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不断深化完善各项改革举措。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常态化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