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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克拉玛依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

2009/08/04 1.2w 阅读 225 点赞

关于公布克拉玛依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

新克政发2009〕3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石油、石化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2006年按照国家文化部、自治区文化厅的要求,我市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工作。经过两年的普查,共采集到我市现存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形式9大类83项。经专家评审组评审,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确定“克拉玛依剪纸”等8个项目为我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现予以公布,请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

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

克拉玛依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一、克拉玛依市民间美术根雕(民间美术雕塑)

二、克拉玛依市民间美术剪纸(民间美术工艺)

三、克拉玛依市民间戏曲木偶戏(传统戏剧傀儡制作及表演)

四、克拉玛依市民间音乐木卡姆(歌舞乐大型综合艺术)

五、克拉玛依市民间美术铁艺(民间美术工艺)

六、克拉玛依市民间戏曲秦腔(传统戏剧)

七、克拉玛依市民间戏曲豫剧(传统戏剧)

八、克拉玛依市民间舞蹈波尔卡舞(民间歌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