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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2024/06/26 4.8k 阅读 136 点赞

《克拉玛依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克政办发〔2024〕18号)(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4年6月26日由市政府印发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克拉玛依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防灾减灾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防灾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监测预警、狠抓隐患排查、科学实施综合治理项目,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高效处置各类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方案》主要内容

《克拉玛依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主要内容包含3个方面。

(一)介绍了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标任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

1.编制并发布《克拉玛依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思想认识到位、日常研判到位、群测群防到位、值班调度到位、平台整合到位、技术力量到位”工作要求,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确保防灾责任落到实处。

2.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2023年开展克拉玛依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

3.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信息预警、宣传演练等工作,一是与气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制度。二是按照《克拉玛依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共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共93次,检查隐患点327点(次),未发现安全隐患。三是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及“10·13”国际减灾日等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内矿山企业开展地质灾害等培训及应急演练。

(二)预测2024年度克拉玛依市地质灾害趋势

主要介绍了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重点防范期及地质灾害诱发因素并对地质灾害趋势做出了预测。我市地质灾害易发生时段主要在每年的4—9月,其中4—5月主要是快速升温融雪及春季降水引起地质灾害;6—9月主要是大雨或暴雨引起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10—12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需防范由冻胀作用和极端升温融雪引发地质灾害。根据《克拉玛依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中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独山子区泥火山、奎屯河东岸沿线等区域,以崩塌、泥石流、滑坡灾害为主,要重点防范独山子区泥火山、大峡谷景区、奎屯河东岸、世界魔鬼城景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汛期巡查检查力度。

(三)主要介绍了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及主要措施

1.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政治责任。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切实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及时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信息,尽最大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2.不断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各区人民政府特别是独山子区、乌尔禾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支持和规范群测群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群测群防员遴选、补齐和培训,提高群测群防能力;充分发挥“人防+技防”优势,压实群测群防各个环节责任,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

3.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调查。各区人民政府特别是独山子区、乌尔禾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任务。

4.持续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范。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探索推动“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对旅游景区、公路铁路沿线、新动工、在建和建成不久的工程、矿山开采区域等特殊敏感区域,要加强督促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隐患威胁。

5.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和综合治理。各区人民政府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强化日常训练,着力提升应急能力,最大限度消除或减轻地质灾害威胁。

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宣传和避灾避险演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的地质灾害知识宣传普及,推动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和防灾演练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景区、进矿山,进一步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

7.认真执行地质灾害汛期值班调度等各项制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巡查、汛期24小时值班、汛期地质灾害日调度、灾险情速报以及日报、月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和灾情,要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并立即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住建、水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告的,要立即转报本级人民政府并通报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关键词解释

(一)地质灾害:指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因素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方案》中“明白卡”解释:我市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实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工作明白卡”发放对象主要为地质灾害负责单位和责任人、相关责任单位和隐患点监测人员。 “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对象主要为受地质灾害点威胁群众,每户一份。

五、解读主体

市自然资源局

六、解读人

第一解读人: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张治平

日常解读人: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唐志强

咨询方式:0990—6224574

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