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测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克住建规〔2024〕1号)于2024年6月26日由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7月20日实施,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和背景
为了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见证取样、送样和检测试验管理,确保建筑材料、制品和构配件等送检样品的真实性,保障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新建规〔2023〕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编制了《克拉玛依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二、制定过程
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全面启动了《细则》编制工作。
市住建局于3月29日向各区政府、建筑业相关企业和检测机构等240个单位征求意见建议,未征集到相关意见建议反馈。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直至5月16日反馈截止日未收集到意见建议;期间听取采纳了法律顾问修改意见建议2条。《细则》于5月27日经局长办公室审议通过,后经局长签发实施。
三、政策依据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3.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
四、适用范围
《细则》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质量检测有关见证取样活动。
五、主要内容
《细则》共二十二条,旨在深化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规范化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见证取样、送样及检测试验流程,确保建筑材料及构件的检测真实可靠,进而稳固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
《细则》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质量检测活动的有效监督和管理。特别强调了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使用,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细则》要求检测机构建立和完善质量检测信息系统,实现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与实时上传,增强数据透明度与安全性。检测机构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检测过程的公正性与可靠性。检测报告需附带防伪二维码,便于真伪验证,提升报告权威性。同时,电子化档案的建立要求检测机构对数据负责,确保报告的法律效力。
《细则》明确了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通过随机抽查、数据核查等方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将违法违规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增强了政策的威慑力。
六、解读主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990—6222926(建筑材料检测监督管理站)
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