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克拉玛依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5/05/07 1.8w 阅读 497 点赞

2025年4月,市残联、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7部门联合印发了《克拉玛依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克残发〔2025〕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24年12月,自治区残联、卫健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新残规〔2024〕1号),该文件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进行了调整。经对照,我市于2019年9月印发的《克拉玛依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克残工委规〔2019〕1号),在救助对象年龄、范围、标准等方面与自治区残联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存在差异。为进一步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加大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将《实施办法》从救助对象年龄、范围、标准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有助于使残疾儿童享有更多优质康复服务,为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也有利于提升残疾儿童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确保残疾儿童家庭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和帮助。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制定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二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三是‌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同时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书面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区残联意见。2025年1月9日和2025年3月24日,市残联先后2次向市卫健委、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区残联等10家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5条,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4月1日至4月11日,市残联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克拉玛依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及修订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收集情况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是完成合法性审查。在征求了法律顾问意见后,2025年3月7日《实施办法》通过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目标

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主要内容

(一)救助对象

1.具有克拉玛依市户籍(或在克拉玛依市领取居住证)。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有效疾病诊断证明材料(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的0-6岁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7-16岁残疾儿童。

3.身体状况稳定,有康复意愿且家庭成员配合的0-16岁(不满17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二)救助标准

1.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贴1.92万元(1920元/月,康复训练时长原则上每年10个月)。

2. 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贴1.72万元(1720元/月,康复训练时长原则上每年10个月)。

3.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贴1.8万元(1800元/月,康复训练时长原则上每年10个月)。

4. 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贴1.8万元(1800元/月,康复训练时长原则上每年10个月)。

5. 肢残儿童矫治手术后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贴0.6万元(2000元/月,术后康复训练3个月)。

6. 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盲童定向行走训练每人每年补贴0.1万元(原则上康复训练不超过1个月),低视力儿童康复训练(定向行走及适应性训练)每人每年补贴0.5万元(1000元/月,适配辅具后功能训练5个月)。

7. 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对重度及以上听力障碍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贴手术费(含术前复查费)不超过1.2万元。救助年龄段内只享受一次补贴。

8. 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为符合手术适应征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每人每年补贴手术费(含术前检查费)不超过1.2万元。

9. 视力残疾儿童手术:视力残疾儿童经诊断符合手术条件的,每人每年补贴手术费(含术前检查费)不超过1.2万元。

10. 助听器:听力残疾儿童每人每年补贴0.72万元,包括验配数字型助听器2台。单侧人工耳蜗术后可在对侧耳验配1台,每台助听器补贴0.36万元,含适配及一年两次调机费。

11. 矫形器:踝足矫形器每人每年补贴0.06万元,膝踝足矫形器每人每年补贴0.12万元。

12. 假肢:大腿假肢每人每年补贴0.5万元,小腿假肢每人每年补贴0.3万元。

13. 其他各类基本型辅助器具:平均每人每年补贴0.15万元。

(三)救助步骤

(一)自愿申请。本着自愿原则,残疾儿童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以下统称“申请人”)持残疾儿童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有效疾病诊断证明材料,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区残联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核确定。各区残联在收齐申请材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应将审核结果书面或电话告知残疾儿童监护人或申请人。

(三)实施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或申请人持《申请表》自愿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必要时,到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和康复需求评估。多重残疾儿童同一年度原则上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康复救助。

(四)救助监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残联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监测。

(五)经费结算。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的费用,由定点康复机构向区残联提交《克拉玛依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经区残联审核后与定点康复机构据实结算。

本制度与基本医疗等相关保障制度实施有效衔接。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以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救助的手术类康复项目,按相关政策规定先行结算,再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给予补助。实际产生的康复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给予补助,高于补助标准的,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六、创新举措

一是扩大了康复救助年龄范围。在落实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的同时,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在自治区0-14(不满15周岁)的基础上扩大为0-16岁(不满17周岁)。

二是延长了康复救助训练时间。在落实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的同时,我市7-16岁(不满17周岁)残疾儿童每年康复训练时长和0-6岁残疾儿童训练时长一致,均为10个月。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实施办法》明确提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所需资金除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外,纳入各区财政预算,从资金上做了保障。

《实施办法》详细提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核、实施救助、结算等康复救助流程,从组织上做了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做好《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市残联与市卫健、财政、民政等部门建立健全动态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协同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高效开展。

八、常见问题

1.非本市户籍儿童能否享受克拉玛依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

答:可以。非本市户籍残疾儿童持克拉玛依市居住证,且符合康复救助对象标准的,享受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

2. 残疾儿童在外地康复训练能否享受克拉玛依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

答:可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或申请人持《申请表》,在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自愿选择本地或异地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原则上一个训练周期内不得自行变更、调整康复机构。

九、解读主体及联系方式

解读主体:克拉玛依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科

联系方式:0990-6611528

在线咨询渠道:klmycl0990@163.com

线下咨询窗口: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618号克拉玛依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518办公室

克拉玛依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5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