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30年)》(新克政发〔2023〕54号)已于2023年6月21日由市人民政府印发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划背景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立,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新目标、新任务,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克拉玛依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30年)》,在全面分析克拉玛依市生态文明建设优势和面临挑战的基础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和重点任务,作为未来一段时间克拉玛依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道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载体,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规划基本内容
(一)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全局,重点突破;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克拉玛依市全市域范围,国土面积约7333.01平方公里,包括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
(三)主要任务
从创新生态制度、保障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空间、培育生态经济、践行绿色生活、传承生态文化六大体系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
1. 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生态制度体系。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从健全生态文明考核和问责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产品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规划任务。
2. 开展系统保护治理,构建生态安全体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从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推进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等方面提出规划任务。
3. 严守自然生态边界,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从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两屏、六廊、多片、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优化“一核一极一带多通道”城镇发展空间结构、优化“一主多元”产业布局等方面提出规划任务。
4. 壮大绿色生态产业,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以全面构建克拉玛依市新发展格局为目标,从加快推进全面绿色循环发展、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农业、持续构筑新型工业产业体系、加速培育现代绿色服务产业等方面提出规划任务。
5. 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培育低碳生活方式。以打造生态宜居城乡空间为目标,从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低碳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培育绿色节约生活方式等方面提出规划任务。
6. 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健全生态文化体系。从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推动生态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加大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提出规划任务。
(四)重点工程
围绕克拉玛依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规划目标和重点领域,规划实施33项重点工程。
(五)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管理、保障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深化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推动规划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四、解读主体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
五、解读人
第一解读人: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师雅丽
日常解读人: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柳洋
咨询电话:0990—6506628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