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玛依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克拉玛依气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3/06/25 1.7w 阅读 492 点赞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市气象发展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我市气象事业有序发展,强化气象服务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3〕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市财政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克拉玛依气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市财政局牵头拟定《克拉玛依气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与征求意见稿相关的反馈意见。经市财政局、气象局党组同意后,于2023年6月25日,联合市气象局印发《克拉玛依气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克财规〔2023〕2号)文件,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章十条,分别为总则、管理职责资金适用范围绩效评价和监督、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气象发展资金的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开展资金监督检查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督促指导市气象局做好资金管理,依法依规公开专项资金相关信息等。

(二)市气象局负责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编制气象发展资金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项目审查筛选、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等,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数据统计和阶段性工作总结;负责绩效管理具体工作,确定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组织绩效自评。

(三)气象发展资金的使用坚持统筹集约、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分级管理、注重实效、追踪问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等与克拉玛依气象事业发展无关的支出。

(四)财政部门、气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气象发展资金分配、项目安排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解读主体

克拉玛依市财政局、克拉玛依市气象局

五、解读人

第一解读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负责人   高东亮

第二解读人:市气象局财务科科长谭子元

咨询方式:0990—622596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