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安静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飙车炸街“静音”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二、整治内容
(一)非法改装车辆行为。重点查处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改装排气管、消音器、加装涡轮增压、更换大尺寸轮毂、改装车辆灯光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和产生噪音污染的非法改装行为。
(二)飙车炸街行为。严厉打击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超速行驶、频繁穿插变线、急刹车、闯红灯以及通过猛踩油门、轰大排量发动机等方式制造巨大噪音(俗称“炸街”),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
(三)非法销售、改装车辆的门店、窝点。对从事非法销售、租赁、改装车辆的门店、作坊、窝点进行全面清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三、法律责任
(一)对于非法改装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二)对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三)对非法销售、改装车辆的企业或个人,由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
(一)电话举报:拨打辖区交管大队报警电话,进行线索举报。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0990—6882306
克拉玛依区大队:0990—6882302
白碱滩区大队:0990—6829122
独山子区大队:0992—3864122
乌尔禾区大队:0990—6802916
(二)线上举报:关注“克拉玛依交警”官方抖音号或“克拉玛依交管便民服务”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后台留言、发送私信等方式进行举报。
(三)现场举报:可直接向附近执勤交警或前往辖区交管大队办公地点,当面反映情况。
五、郑重提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坚决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全力守护城市安宁与道路交通安全。希望广大市民支持并积极配合专项行动,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安静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