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拟定2026年3月16日组织召开克拉玛依市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3月16日(星期一)上午12:00
二、听证会地点
克拉玛依市政府机关1号楼五楼西会议室(地址:克拉玛依区迎宾路60号)
三、听证方案要点
克拉玛依市现行居民供热价格是2000年制定,收费标准为5.6元/平方米·月,该标准距今已执行26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供暖提质降费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充分平衡供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
(一)主要内容
居民集中供热价格从5.6元/平方米·月(即33.6元/平方米·6个月采暖期)下调为4.325元/平方米·月(即25.95元/平方米·6个月采暖期),下调幅度为22.8%。
(二)执行时间
该调整方案自2025年采暖期起执行。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参加人员33名,具体构成如下:
听证会设听证人3名,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组成;设听证代表30名,其中: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消费者代表14名,经营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4名,专家代表2名,市政府相关部门代表8名。(详见附件)
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