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局起草的《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制定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对《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中列举的违法行为,符合相应条件的,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免于行政强制措施。
四、主要内容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共包含24项,涉及治安、交警等部门。
(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共包含4项,涉及治安部门。
(三)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共包含4项,涉及治安部门。
(四)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共包含0项。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克拉玛依市公安局
解读人:朱建合、马小飞
联系方式:0990—652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