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玛依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公布克拉玛依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政策文件解读方案

2009/08/04 9.6k 阅读 298 点赞

关于公布克拉玛依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解读提纲

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2006年按照国家文化部、自治区文化厅的要求,我市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工作。经过两年的普查,共采集到我市现存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形式9大类83项。

1. 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确定“克拉玛依剪纸”等8个项目为我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现予以公布。

2. 克拉玛依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附件。

二、解读形式

主要通过书面解读为主,并采用工作推进会(座谈会)、印发《通知》文件等形式为辅进行解读。

三、解读渠道

公示、行政发文

四、解读时间

2009年8月4日

关于公布克拉玛依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

政策文件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通知。本通知的出台是为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帮助广大市民了解我市非物质文化馆遗产项目体系,扩大非遗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推进我市各级非遗名录体系建设,逐步加强市级非遗名录基数,为进一步申报自治区级非遗名录打基础。

二、制定过程

在开展非遗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专家评审论证,报送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并将通知文件进行公众意见征求最终确定并进行社会公布

三、主要内容

通知适用于克拉玛依市党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军分区办公室、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通过印发汉文10份,并抄送各单位、部门。自2009年8月4日起,我市民间美术类剪纸、根雕、铁艺;民间戏曲秦腔、豫剧、木偶戏;民间音乐木卡姆;民间舞蹈波尔卡舞正式列为克拉玛依市市级非遗项目名录。各保护单位、相关部门将落实保护责任,从各方面予以支持该项目的发展和传播。结合传统节庆日、非遗日、国内外各类展会平台开展各类宣传推广惠民利民活动,同时依托非遗进校园,下基层培训等,推进非遗传承群体年轻化、可持续化发展。

政策的实施将会产生的效应:(1)促进传统文化产业发展,增加一定的就业机会和劳动力收入。(2)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丰富市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提高。(4)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相关解释说明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方式。

五、解读主体

起草部门:克拉玛依市文体旅游局

制发部门: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六、解读人

第一解读人为通知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即公共服务科科长谢玉芳。

日常解读人为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即公共服务科科长谢玉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