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玛依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克拉玛依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2009/11/17 1.6w 阅读 364 点赞

    一、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091116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克拉玛依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暂行办法新克政发〔200956号(以下简称《办法》)。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克拉玛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4年8月启动了《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评估方式主要采取向部门与有关单位发文征求意见的形式,对该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存在问题与完善建议等广泛征求了意见,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同时激发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热情,经克拉玛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集体决议,决定继续施行该《办法》。

二、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退伍义务兵和专业志愿兵安置意见》等。

三、修订过程

该《办法》修订过程中,市民政局于200911月2至7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机及有关单位等征求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和修改意见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091116日印发。

四、主要内容及说明

该《办法》共计19条,明确了制定目的与依据,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主体、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的确认等

第一条介绍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界定了退役士兵的接收范围

和第五条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至第八条明确了接收安置的管理原则。

至第十四条明确了接收安置的准入条件。

第十五条明确了选择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的条件。

第十六条明确了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发放的必要条件。

五、解读主体

克拉玛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解读人:

第一解读人:翟兰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日常解读人:裴延基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科科长

咨询方式:0990—6248771


克拉玛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09年11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