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克拉玛依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4/01/10 1.9w 阅读 378 点赞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着力提升我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要求,克拉玛依市需在2024年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申请。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制定《克拉玛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主要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精神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2号),在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多次沟通后,起草了《克拉玛依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实施方案》,于2023年12月书面征求了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成员单位(11家)的意见建议,共收到各区、各单位修改建议12条,采纳8条。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为实施方案的主要指导思想。

(二)第部分组织机构。成立克拉玛依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住建工作的常委任组长,市政府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7个政府部门负责人及四个区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晓琴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复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对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复查工作进行督导,积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确保复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第三部分工作目标。根据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将复查任务指标逐项分解,倒排完成时限,狠抓工作进度,严格责任督导,针对我市在园林绿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制订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四)第四部工作任务分为4个方面15小项分别是:1.生态宜居方面加强城市绿地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城市公园、推进绿道规划建设、城市生态廊道建设、完善城市生态网络体系建设、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2.健康舒适方面提升道路绿化品质、实施立体绿化推广、加强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建设;3.安全韧性方面构建蓝绿空间生态格局、提升城市绿地防灾避险功能、保护城市湿地资源;4.风貌特色方面加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管理、加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管理、加强园林绿化工人持证上岗工作的监管

(五)第部分实施步骤,明确复查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突出重点专项整改强化督查严格问责保障投入落实经费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四、解读主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解读人

第一解读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园林绿化中心主任白玉

日常解读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园林绿化中心绿化科科长王吉


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