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解读
为更好地服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克拉玛依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缴存
1、哪些人可以申请参加灵活缴存制度?
答: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本市就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2、已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申请灵活缴存制度?
答: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一个人只能同时保留一个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账户。
3、单位缴存职工失业、辞职等情况下能否参加灵活缴存?
答:可以。原有单位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托管或注销,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灵活缴存制度。
4、灵活缴存人员如何申请设立账户?
答:两种方式:(1)申请人登录手机公积金APP,完成缴存身份实名认证、在线签订《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并填报开户信息,即可办理灵活缴存开户。
(2)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业务大厅公积金柜台申请灵活缴存开户。
5、灵活缴存人员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缴款?
答:灵活缴存人员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进行缴款。
6、缴款时间是否有限制?
答:灵活缴存人员可7×24小时发起缴款,不受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限制。
7、缴款金额有哪些要求?
答:缴存基数必须符合管理中心公布的当年上下限额且缴存比例在10%-24%之间,灵活缴存人员可结合自身收入或需要,确定缴存金额,缴存额是以元为单位的整数金额。
二、计息和补贴
8、灵活缴存的公积金如何计息?
答:灵活缴存的公积金从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为1.5%)。
9、灵活缴存的公积金如何补贴?
答:缴存人账户中上年结转的资金余额,每年可获得1%的缴存补贴权益,于每年6月30日结息时同步结算。每个缴存人累计享受补贴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贷款后及非住房消费提取后不再享受)。
10、在参加灵活缴存前,已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可以享受缴存补贴权益吗?
答:不可以。缴存人发生公积金贷款后再进入灵活缴存体系的,在该笔公积金贷款结清前,灵活缴存体系的资金不享受缴存补贴。
三、提取
11、灵活缴存人员账户存储的资金可以提取吗?
答:可以。缴存人可申请办理住房消费提取和非住房消费提取业务,其中住房消费提取业务是指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提取、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非住房消费提取业务是指满年龄(男60岁,女55岁)提取、出国(境)定居提取、死亡提取等。
12、灵活缴存人员账户存储的资金什么时候能提取?
答:灵活缴存人员申请办理住房消费和非住房消费提取时,提取资金的存储时间均应达到连续缴存12个月(含)以上(死亡提取除外)且提取时无本中心贷款的。
13、灵活缴存人员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提取?
答:灵活缴存人员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或业务大厅柜面进行提取。
14、灵活缴存人员提取金额有无限额?
答: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不超过总房款、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不超过建房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不超过还款本息额、无自有住房租房提取限额2.5万元,同时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且提取后账户余额不低于1元。
四、贷款
15、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答: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购买本市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12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所购房屋不超过12个月且已按规定支付首付款;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或仅有一次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个人信用良好等条件时,可向克拉玛依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16、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是多少?
答:单身缴存人最高可贷25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缴存最高可贷40万元;当可贷额不足5万元时,贷款额可提高至5万元;共同借款人为单位缴存职工的,可贷额按各自规则合并计算且最高可贷额不超过管委会规定限额(85万元)。
17、从克拉玛依公积金中心建制单位缴存职工转为灵活就业缴存人的,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的计算规则?
答:从建制单位缴存职工转为灵活就业缴存的,如在建制单位正常缴存,转移后只要合并接续缴存时间不少于12个月就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前期缴存的公积金以对应的存储月份数按灵活缴存贷款规则计算贷款额度。
18、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人转为灵活就业缴存人的,贷款额度如何认定?
答:非克拉玛依公积金中心缴存人转为灵活就业缴存人的,计算贷款额度的资金存储时间从转入本中心入账之日起计算。
五、解读主体
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解读人
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张晋
咨询方式:0990-681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