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发展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7〕187号)《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243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规范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克拉玛依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克政办发〔2021〕14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过程
2021年2月,市住建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克拉玛依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克政办发〔2021〕14号),经多次征求相关单位、各区政府、各区住建局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于2021年3月29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及要点
《通知》结构上分为七个部分,包括目标任务、实施范围、推行工程建设新模式新技术、工作措施、强化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扶持政策、工作要求,其中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管部门、各相关单位均提出了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明确装配式建筑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
《通知》明确了我市实施装配式建筑在规模、示范项目、产业基地方面的目标任务。同时,对必须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且装配率不低于50%的具体项目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
(二)以新模式新技术为动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通过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广应用BIM技术和全装修和集成化应用,优化建设模式,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技术)作为优化装配式建筑整体方案和资源配置的措施,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数据库,为实现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质量管控和责任追溯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三)提出工作举措强化落实各项责任到位
在属地管理、立项审批、规划审批、土地管理、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预制部品部件监管等方面下功夫,通过详细的举措规定,确保责任到位,为装配式建筑落地实施做好服务工作。
(四)多方并举打造优商环境
通过落实财政奖励、税费优惠、金融、用地、规划、科技、评优评奖等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同时结合克拉玛依实际,积极探索房地产开发、优先审批、诚信体系加分等支持政策,全力打造装配式建筑生产、设计、建造优商环境。
四、解读主体
市住建局
五、解读人
第一解读人:张鹏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日常解读人:崔燕 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设计管理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