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制定本办法。
《克拉玛依市档案管理办法》的出台对贯彻实施档案法,加强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维护国家档案资源安全,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要内容
《克拉玛依市档案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1.《办法》规定了档案管理的范围。
2.《办法》规定了市区两级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3.《办法》规定了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重大事项、机构改革、国有企业改制、家庭档案等档案管理。
4.《办法》规定了电子档案管理。
5.《办法》规定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三、解读主体
克拉玛依市档案局。
四、解读人
克拉玛依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科长勾书新。
五、咨询方式
0990—6244637。
克拉玛依市档案局
201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