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玛依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对《克拉玛依市优待老年人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2011/05/31 1.7w 阅读 312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为克拉玛依市老年居民提供经济支持,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印发了《克拉玛依市优待老年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自治区政府令第124号),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本《规定》。

二、享受对象

户籍和养老关系都在克拉玛依市,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三、主要内容

1.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服务证》或《老年人优惠待遇证》,免费进入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园中园除外)。

2. 70-7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特殊生活补贴;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特殊生活补贴;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特殊生活补贴;10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0元特殊生活补贴.

3. 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常规体检。

四、解读主体

市民政局

五、解读人

第一解读人:王永杰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负责人

日常解读人:阿伊巴尔·阿尔肯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科员


克拉玛依市民政局

2011年5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